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民法及其經濟基礎的本質和特征的集中體現,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為規(guī)范和價值判斷準則。民法的基本原則是平等原則、自愿原則、私權神圣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原則、禁止權利濫用原則。1. 平等...[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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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基本原則,是民法及其經濟基礎的本質和特征的集中體現,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為規(guī)范和價值判斷準則。民法的基本原則是平等原則、自愿原則、私權神圣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原則、禁止權利濫用原則。1. 平等...[繼續(xù)閱讀]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人。這里的“人”應該做廣泛的理解,不僅包括自然人,還包括不具有自然生命,卻具有法律生命的法人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在某些場合下,還包括以民事主體身...[繼續(xù)閱讀]
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指的是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的意義在于,如果沒有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就無所依托。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具有以下特征:(1)客觀性。...[繼續(xù)閱讀]
(一)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基于民事法律事實,在平等主體之間發(fā)生的,由民法規(guī)范調整而形成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民事法律關系是法律關系的一種,一定的社會關系經由民法調整即形成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法律關系...[繼續(xù)閱讀]
(一)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法律行為一詞源于德國民法典,薩維尼給出的定義是“行為人創(chuàng)設其意欲的法律關系而從事的意思表示行為”,大多數法學家接受了這一定義。我國《民法通則》上的民事法律行為一詞取于德國的法律行為,被定...[繼續(xù)閱讀]
(一)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范圍內所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產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本人承受的法律制度。代理制度的出現和發(fā)展,使民事主體擺脫了事必躬親的束縛,給其以分身之術,從而在商品交易中...[繼續(xù)閱讀]
(一)時效制度的定義及條件民法的時效制度是我國民事法律中的一項基本制度,有利于穩(wěn)定社會經濟秩序,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保證人民法院及時、準確地解決各種民事糾紛。時效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要有一定的事實狀態(tài)存在;二...[繼續(xù)閱讀]
(一)經濟制裁的定義經濟仲裁,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因合同或其他財產權益發(fā)生糾紛,由仲裁機構為解決當事人雙方的爭議而作出裁決的活動。(二)經濟仲裁的適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下文稱《仲裁法》)明確規(guī)定...[繼續(xù)閱讀]
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和認可的,規(guī)范法院和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民事訴訟的法律。狹義或形式意義的民事訴訟法專指民事訴訟法典,即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頒布的關于民事訴訟的專門性法律。廣義或實質意義的民事訴訟法除...[繼續(xù)閱讀]
傳統(tǒng)民事訴訟法學理論一般認為,民事訴訟法性質主要是部門法、基本法和程序法。民事訴訟法的性質主要有:(1)民事訴訟法的程序性;(2)民事訴訟法的公法性。...[繼續(xù)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