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1 夫妻雙方享有生產、工作的自由,雙方可以參加一切國家允許的生產經營活動,參加各種社會勞動。法律保護已婚男女雙方通過社會勞動和工作 (本文共 218 字 , 5 張圖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