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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友人游嵩山
明 - 趙南星

我昔騎龍游嵩山,三十六峰飛紫煙。
元鶴化為白玉童,為報子晉來蹁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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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我何事久不至,共傾金液長松前。
子晉為我歌,鳳凰為我鳴。
妙音不可辨,隨風(fēng)滿太清。
殷勤留我住瑤闕,云中揮手風(fēng)前發(fā)。
徑須身致宇宙平,然后于此煉真骨。
石上空留紫茸花,林中長掛青天月。
誰知世事多錯迕,塵沙空短英雄發(fā)。
時望嵩山雙涕流,逢君今向嵩山游。
贈爾破山之寶劍,佩食石髓延千秋。
為我致聲山中客,明當(dāng)歸來臥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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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南星

明真定府高邑人,字夢白,號儕鶴,又號清都散客。萬歷二年進(jìn)士。除汝寧推官。遷戶部主事,調(diào)吏部考功,歷文選員外郎。上疏陳干進(jìn)、傾危、州縣、鄉(xiāng)官四大害,觸時相忌,幾獲譴。旋以病歸。再起為考功郎中。二十一年主京察,要路私人,貶斥殆盡。被嚴(yán)旨落職。名益高,與鄒元標(biāo)、顧憲成海內(nèi)擬之漢朝“三君”。光宗立,起為太常少卿,繼遷左都御史。尋任吏部尚書。在官慨然以整齊天下為己任,銳意澄清,政府及中貴亦不得有所干請。魏忠賢初頗重之,以介一中書被拒,始生惡感。故人子魏廣微入閣,三至南星門,皆拒不見。廣微恨刺骨,乃與忠賢共排南星。南星搜羅遺佚,中外方忻忻望治。四年,魏忠賢責(zé)南星等“朋謀結(jié)黨”,矯旨放歸。又誣以贓罪,削籍,戍代州卒。崇禎初謚忠毅。有《史韻》、《學(xué)庸正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