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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子龍赴吉州掾
宋 - 陸游

我老汝遠(yuǎn)行,知汝非得已。
駕言當(dāng)送汝,揮涕不能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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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誰樂離別,坐貧至于此。
汝行犯胥濤,次第過彭蠡。
波橫吞舟魚,林嘯獨腳鬼。
野飯何店炊,孤棹何岸艤。
判司比唐時,猶幸免笞棰。
庭參亦何辱,負(fù)職乃可恥。
汝為吉州吏,但飲吉州水。
一錢亦分明,誰能肆讒毀。
聚俸嫁阿惜,擇士教元禮。
我食可自營,勿用念甘旨。
衣穿聽露肘,履破從見指。
出門雖被嘲,歸舍卻睡美。
益公名位重,凜若喬岳峙。
汝以通家故,或許望燕幾。
得見已足榮,切勿有所啟。
又若楊誠齋,清介世莫比。
一聞俗人言,三日歸洗耳。
汝但問起居,馀事勿掛齒。
希周有世好,敬叔乃鄉(xiāng)里。
豈惟能文辭,實亦堅操履。
相從勉講學(xué),事業(yè)在積累。
仁義本何常,蹈之則君子。
汝去三年歸,我儻未即死。
江中有鯉魚,頻寄書一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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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游

宋越州山陰(今浙江紹興)人,字務(wù)觀,號放翁。陸陶山孫,陸宰子。少有文名。年十二能詩文,以蔭補(bǔ)登仕郎。宋高宗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兩浙轉(zhuǎn)運(yùn)司鎖廳試第一,以秦檜孫塤居其次,抑置為末。明年禮部試,主司復(fù)置前列,因論恢復(fù),為檜黜落。檜死,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始為福州寧德主簿(清干隆《寧德縣志·卷三》)。紹興三十年(1160年),力除敕令所刪定官(《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八十五》)。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遷大理寺司直(《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九十一》)兼宗正簿。宋孝宗即位,遷樞密院編修官兼編類圣政所檢討官,賜進(jìn)士出身(《宋會要輯稿·選舉九·十九》)。因論龍大淵、曾純甫招權(quán)植黨,出通判建康府。干道元年(1165年),改通判隆興府,以交結(jié)臺諫,鼓唱是非,力說張魏公用兵論罷。干道六年(1170年),起通判夔州(《渭南文集·卷四十三·入蜀記》)。干道八年(1172年),應(yīng)王公明辟,為四川宣撫使干辦公事。其后曾攝通判蜀州,知嘉州、榮州。淳熙二年(1175年),范石湖帥蜀,為成都路安撫司參議官(《渭南文集·卷十四·范待制詩集序》)。淳熙三年(1176年),被劾攝知嘉州時燕飲頹放,罷職奉祠,因自號放翁。淳熙五年(1178年),提舉福建路常平茶監(jiān)(《省齋文稿·卷七·送陸務(wù)觀赴七閩提舉常平茶事》)。淳熙六年(1179年),改提舉江南西路(《渭南文集·卷十八·撫州廣壽禪院經(jīng)藏記》)。以奏發(fā)粟賑濟(jì)災(zāi)民,被劾奉祠。淳熙十三年(1186年),起知嚴(yán)州(淳熙《嚴(yán)州圖經(jīng)·卷一》)。淳熙十五年(1188年),召除軍器少監(jiān)。宋光宗即位,遷禮部郎中兼實錄院檢討官,未幾,復(fù)被劾免(《宋會要輯稿·職官七十二·五十四》)。閑居十馀年。宋寧宗嘉泰二年(1202年),詔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秘書監(jiān)(《南宋館閣續(xù)錄·卷九》)。嘉泰三年(1203年),寶謨閣待制致仕。開禧三年(1207年),進(jìn)爵渭南縣伯。嘉定二年(1210年)卒,年八十五。放翁畢生主張抗金,收復(fù)失地。與尤遂初、楊誠齋、范石湖并稱為“南渡后四大家”。工詩、詞、散文,亦長于史學(xué),著作繁富。今存詩九千馀首,其詩內(nèi)容極為豐富,風(fēng)格雄渾豪放,多沉郁頓挫,感激豪宕之作,亦不乏清新之作。詞作量不及詩篇,但亦富氣吞殘?zhí)斨?。楊升菴謂“放翁辭,纖麗處似淮海,雄慨處似東坡?!敝小段寄衔募肺迨?,《劍南詩稿》八十五卷、《南唐書》、《老學(xué)菴筆記》等。生平見《宋史·卷三百九十五·陸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