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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青海省民政廳職能設置內(nèi)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民政廳機關行政編制為57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處級領導職數(shù)20名 (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工勤人員 (司機、通訊員、打字員)事業(yè)編制8名。 (共 114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