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備受矚目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本次會議適逢中國改革“窗口期”,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為使命。三中全會為下一步深化...[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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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2日,備受矚目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本次會議適逢中國改革“窗口期”,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為使命。三中全會為下一步深化...[繼續(xù)閱讀]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經表決,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刑事訴訟法》修改內容有100余處,其中不下20處涉及媒體報道...[繼續(xù)閱讀]
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跨省抓捕后,中央電視臺的報道成為社會輿論議論的熱點——10月26日早上,央視《朝聞天下》播出以涉嫌損害商業(yè)信譽罪而被刑拘在押的陳永洲認罪錄像:陳永洲面對鏡頭承認自己收受他人錢財...[繼續(xù)閱讀]
從2013年年初到年終,李雙江、夢鴿之子李某某輪奸案持續(xù)發(fā)酵,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該案中,辦案機關的信息披露、新聞媒體的報道存在很大問題,明顯違背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隱...[繼續(xù)閱讀]
翻看報紙、瀏覽電視新聞,總會看到諸如“某某屢勸不聽,母親大義滅親”的報道,似乎泯滅親情,舉報、扭送親屬到公安機關或為親屬犯罪作證是應受鼓勵的好行為。新聞媒體還屢屢打擾犯罪嫌疑人近親屬,從親屬處“深挖”犯罪新聞...[繼續(xù)閱讀]
在法治社會,新聞和司法是兩個同等重要的憲政價值。新聞與司法主要體現為監(jiān)督關系,以新聞報道的自由來促成和維護司法公正。但在我國,傳媒和司法曾經同為執(zhí)政黨的統(tǒng)治工具,前者為宣傳工具,后者為專政工具。在社會轉型的當下...[繼續(xù)閱讀]
在2013年1月4日召開的全國新聞出版工作會議上,時任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表示,目前全國完成了3271種非時政類報刊的轉企改制,占總數的96.5%,圓滿完成中央確定的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階段性任務。下一步,將重點推進不具有獨立法人...[繼續(xù)閱讀]
非時政類報刊轉企改制是我國新聞出版單位體制改革涉入深水區(qū)后,按照“分類改革”的思路推進的。目的是進一步釋放體制生產力,促進我國新聞出版業(yè)的快速發(fā)展?!胺诸惛母铩钡目傮w思路就是把報刊分為時政類、公益類和非時政...[繼續(xù)閱讀]
構建現代企業(yè)制度成為非時政類報刊轉企改制的必然選擇。復旦大學教授李良榮提出,非時政類報刊轉企改制是改變管理制度,讓媒體承擔的風險、權限和發(fā)展空間達到平衡的改革路徑。[1]非時政類報刊通過改制,將大大加快傳媒產業(yè)...[繼續(xù)閱讀]
2012年4月27日,被稱作“中國官網第一股”的人民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經營。人民網上市號稱創(chuàng)造了兩個“第一”,即人民網是我國第一家在國內A股上市經營的新聞網站,同時是第一家在國內A股整體上市的媒體企業(yè)。之前我國...[繼續(xù)閱讀]